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成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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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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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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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3日-12月底。
二、参训范围及形式
(一)个人自学。全体职工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相关论述。
(二)网上授课。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选择“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报名学习相关课程。
(三)研讨交流。各部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行组织研讨交流,并做好记录。
三、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学习交流过程中,注意总结报送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联系人:高雪娇 67605610
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