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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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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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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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放射工作相关临床部门:
为推进放射工作人员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相关部门的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实行动态考核。
一、考核范围
包括影像科、手术室、麻醉与围手术期医学科、介入室、门脉高压介入科、心血管中心、肿瘤科、修复重建外科、微创脊柱外科、脊柱感染外科、骨关节外科二病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五病区、气管镜室、普外二科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责任主体
医务处按照考核标准,对放射工作相关临床部门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主要以警示告知、屏蔽防护、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职业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培训,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日常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方式
以日常监管为重点,结合现场检查,医务处根据考核标准,每月填写放射工作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2),将考核结果反馈至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由医务处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有关争议事宜;如无法协调解决,经汇总后提交会议研究。
医务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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