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隔离病区、发热门诊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疫情专班
|
来源:疫情专班
|
发布日期:2022.07.08 18:43
| 阅读次数:443
字号:T|T
因疫情防控需要,各科室、各岗位人员均须服从中心统一调配,按时进入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隔离病区/发热门诊的科室管理,按院感防控要求严格防护。
1、如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工作者,需提供相应专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预防保健科审核签字,交至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防护意识淡薄,练习不认真,上岗前经院感科、技能培训中心反复培训,穿脱防护用品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工作。脱产继续接受相关培训,直至考核合格,期间暂停绩效工资。同时由疫情专班通报其主管部门备案,暂停当事人员两年内外出进修、参会、培训。
3、进入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后,参加科室负责人、护士长、院感专职人员组织的强化培训及二次考核,穿脱防护用品不能达标者,不得进入污染区工作,可在清洁区工作一周,同时继续参加培训。如培训一周仍不达标者,由隔离病区/发热门诊负责人、护士长、院感专职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至疫情专班,疫情专班评估后,将当事人员撤出隔离病区/发热门诊,结束隔离期后,脱产继续接受相关培训,直至考核合格,期间暂停绩效工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承担隔离病房/发热门诊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汇报,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当事人员待岗3个月,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试用期工作人员,延期六个月转正。
5、进入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后工作态度消极、不端正,不服从科室管理,违反院感防控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者,由隔离病区/发热门诊负责人、护士长、院感专职人员共同出具情况汇报,经疫情专班审核后,通知该人员主管部门,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当事人员待岗3个月,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试用期工作人员,延期六个月转正。
疫情专班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