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要求,结合中心职工健康状况的总体评估,自2023年1月11日起,决定对职工健康监测的要求进行调整,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