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4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山东省胸科医院考勤管理及劳动纪律检查规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周末、节假日工作安排的通知》和院党委部署要求,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秩序,确保我院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纪律通知如下,望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一)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行政后勤人员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业务科室严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
(二)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离开济南市。确因需要离开济南市的,需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需要隔离观察的职工,请提交社区隔离证明、或火车票、或发热门诊就诊病历等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各科室严格根据工作实际做好OA系统排班和请销假,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 严肃考勤纪律管理
(一)因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各种违反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次扣一天当月绩效工资(月初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当月部门内工作人员连续发现5人次的,扣部门当月奖励绩效奖10%。
(三)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
(四)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记录,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三、落实休息休假待遇
(一)落实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必要休息制度,对隔离病区、发热门诊留观病区人员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二)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防疫一线和其他工作人员轮休、调休或补休的,在OA系统提交“防疫休假”流程,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人力资源部 纪检监察部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