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部门、医技部门岗位职责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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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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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3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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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各科室: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和医院管理持续完善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制建设,使每位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现请临床部门和医技部门各科室在《岗位职责(2015年版)第三篇医护药技科室》(见附件)基础上,修改完善岗位职责。
一、相关要求
1.科室依据工作职能,重新梳理工作岗位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使每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将来都能熟知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
2.各临床部门和医技部门岗位职责的修改完善稿,应统一汇总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3.主管部门将完善好的岗位职责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部岗位说明书请存在一个word中)于8月3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5881
邮箱:内网邮箱 张慧 收
附件:
1.岗位职责(2015年版)第三篇医护药技科室
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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