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院职工第九次新冠核酸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护理部、事业发展部
|
来源:医务部、护理部、事业发展部
|
发布日期:2020.11.23 14:01
| 阅读次数:215
字号:T|T
各位科主任、护士长:
职工体检卡已经做好,请到事业发展部领取体检卡。还未上交体检卡的科室请尽快上交至事业发展部。事业发展部地址:历山路院区:办公楼201;东院区:东院西区门诊二楼健康管理中心。
本次核酸检测时间为11月24日至11月26日,请各科室安排好时间,应检尽检。
注:请全体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切勿提前或者延后,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将予以院内通报!若有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行本次检查者,请各部门写明原因,以书面形式上交至事业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