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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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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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3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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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科室:
2021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有所调整,请大家及时关注,具体如下:
1、根据济人考函〔2020〕24号文件要求,今年报考中级不再对继续医学教育有要求。
2.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下发,报考人员可由规培基地开具证明,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佐证进行报名。
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