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转发省卫健委、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学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及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并下发中心《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三个文件精神,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坚守诚信底线,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做到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