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经酝酿沟通、中心党委会决议,根据《关于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和《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内设机构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现对内设机构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岗位条件:详见工作方案
二、报名时间:6月21日8:00至6月22日17:00
三、报名地点:组织人事处(鲍山院区办公楼311房间)
四、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后勤保障处副科长岗位报名表》(附件),提交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电话:67605749、67605881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
关于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中心内部改革,挖掘内部潜力,发挥资源优势,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委研究,对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进行增设和调整。
一、后勤保障处内设机构调整
后勤保障处内设综合管理科、动力运行科、安全保卫科、环境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工程维修科、基本建设科、物资房产科8个科室。各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
(一)综合管理科(简称“综合科”)
1.负责处室公文、印鉴、综合档案、合同文本的管理;
2.承担本处室内设科室之间工作的联络协调;
3.负责“后勤保障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物业)的日常管理;承担对搬迁搬运、清洗打蜡、殡葬礼仪、陪诊陪护、便民服务、共享设施投放等延伸性、增值性、新兴性后勤服务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处所涉及外包服务单位、服务商、供应商的合同履行和服务质量的定期考评;
5.负责后勤保障处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医院建设后勤相关工作任务;
6.负责本处室的预算管理、人员考勤、信息统计、安全检查、会议记录、参观接待、绩效考核、宣传投稿、投诉反馈等综合性管理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动力运行科(简称“动力科”)
1.负责中心各院区供电、供热、给排水、中央空调与通风、冷热电联供所需动力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中心各院区电梯(扶梯、客梯、货梯)的日常运行;负责电梯、锅炉等后勤专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负责动力运行系统设备的大型、特殊性、应急性专业维修与保养的管理,负责对运行值守人员的监管;
4.负责中心各院区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负责中心后勤智能化能耗监测和安全管控平台的建立;
5.负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型技术在后勤设备系统中的有机结合和推广应用。
(三)安全保卫科(简称“保卫科”)
1.负责中心各院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承担中控室、监控室等值班室的日常运行;
2.负责中心各院区的秩序维护工作,做好外包保安服务队伍的日常管理,配合公安机关等做好院区内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3.承担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处室共同做好中心各院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处室、部门做好毒麻药品、危化品、生物安全等特殊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各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烟感喷淋、灭火器、卷帘门、应急指示灯等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5.承担中心反恐维稳工作、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联络和响应。
(四)环境管理科(简称“环保科”)
1.负责中心各院区的开荒保洁、清扫、擦拭、消毒等环境维护工作;
2.负责中心各院区的园林造型、绿化美化工作;
3.负责灭四害、虫媒消杀等工作,承担或配合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无烟医院等活动有关环境维护的日常性、阶段性工作;
4.负责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瓶)的暂存和收集管理,负责生活垃圾收集及和分类管理以及纸箱废品收集、处置的管理;
5.负责医院污水处理运行的日常监管,承担院内固体危险性废物、废液的处置管理,协调光、噪声、烟尘污染、废气的防治管理,做好对放射性辐射防护安全和空气质量检测等环境保护工作。
(五)车辆管理科(简称“车管科”)
1.负责对中心的各类自有机动车辆(公务车、救护车、查体车)、租赁车辆、外来进入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车辆交通安全运行;
2.负责对中心车辆的购置、报废等资产管理,承担对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服务的监管;
3.负责对车辆的使用需求实行专人负责调度,按照工作需要进行派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集中管理和考核;
4.负责对中心租用的职工班车外包服务进行日常监管,联系车辆租赁服务公司实行临时用车租赁服务;
5.负责对中心各院区的停车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6.集中受理和解决与车辆管理有关的问题投诉。
(六)工程维修科(简称“维修科”)
1.负责全院动力设施的一般性检修和非医用类、非信息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
2.负责全院公共设施、办公家具和饮水机、热水器、单体空调、冰箱等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更换;
3.负责门帘、窗帘、隔帘、导轨、沙发(椅)套地垫的安装、维修和更换。
4.负责为临床和其他科室提供水工、木工、电工、泥瓦工、油工、电气焊等普通维修服务;
5.负责中心各院区的零星工程施工管理;负责中心院区内的房屋等建筑物的中小型修缮。
(七)基本建设科(简称“基建科”)
1.负责组织编制医院中心各院区的基本建设规划和专项建设工作计划;
2.承担医院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等整体环境改善和提升;
3.负责与设计、勘察、监理、施工部门等基本建设相关外部协作单位的沟通合作,负责与发改委、规划、国土、住建、环保、安监、应急消防、人防、市场监管、城管、卫健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
4.负责中心各院区建设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管理;
5.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八)物资房产科(简称“物产科”)
1.负责中心各院区房产的使用分配等日常管理;
2.承担中心闲置房产的出租、出售和置换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各院区的办公用品、家具、家电、被服、工具、零配件等非医用类、信息类设备、物资和及耗材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4.负责后勤保障处所管的固定资产盘点核对;
5.负责对物资、药品、标本的集中运送服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6.负责全中心物资仓库一级库和后勤物资二级库的仓储管理。
7.负责对医用布草、被服的洗涤服务进行监管。
二、增设营养膳食部
成立营养膳食部,归属业务职能部门,设营养膳食部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对应行政级别,可由管理干部或业务科主任兼任。
营养膳食部负责中心三区患者的营养配餐和职工的就餐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结合中心特点负责制订本中心住院患者膳食种类、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指导、监督餐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保障食品安全。
(二)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确保食品安全。指导医师和护士开展营养饮食治疗研究工作,查阅病程记录、了解观察患者健康恢复状况,进行饮食治疗方案效果评价。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等组织会诊并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
(三)在门诊设置营养咨询服务,对就诊患者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开展饮食卫生、营养膳食知识和膳食标准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科普知识水平。
(四)牢固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参加手术、抢救患者、值夜班等无法按时进餐的职工,及时提供误餐服务,制定相应误餐供应流程。
(五)定期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意见;组织医、护、技联席会议,听取营养膳食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协调意见;开展对餐厅经营者的满意度评价,从服务、环境、菜品(食样)、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意度设定临界约束条件,根据结果进行奖惩。
(六)加强对餐饮服务方的日常指导和管理,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花样管理、餐饮时间管理、售卖窗口服务管理、餐厅卫生环境管理、成本价格核算、从业人员健康和资质检查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监管。
(七)积极探索膳食服务创新,提高患者最佳就医体验和职工满意度。
(八)为引进和特聘专家提供按需供餐服务。
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内设机构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心工作需要,拟定本方案。
一、拟选拔任用岗位
后勤保障处维修科、基建科、物产科副科长各1名,临时主持科室工作,均负责三院区相应工作统一指挥调度。
二、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
(二)廉洁自律,恪尽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钻研熟悉业务,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担当作为,敢于管理,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九)科员及以上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或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程序
(一)酝酿动议。在党委领导班子范围内酝酿岗位及人选。拟定工作方案,提交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二)公布方案,2021年6月18日发布报名通知。6月21日8:00至6月22日17:00报名人员填写《后勤保障处副科长岗位报名表》(附件),提交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组织人事处报名(鲍山院区办公楼311房间),组织人事处审核资格条件。
(三)业务笔试和面试。业务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以内,不含提问回答时间,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民主推荐。参考业务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前,报名人选分别演讲5分钟,要求使用PPT。
(五)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综合考虑业务笔试、面试和民主推荐情况,按照1:1比例提出拟考察人选,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工作职能部门意见,查核处理有关信访举报,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任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办理任职手续。其中新提拔担任上一级职务的干部设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试用期内工作不称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党委研究撤销原任职务或调整岗位。
四、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中心党委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处牵头成立考察组。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回避制度,严禁各种通过电话、微信打招呼,请客送礼等拉票行为,对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后勤保障处副科长岗位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