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全体职工按人员分类调整核酸检测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对外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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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对外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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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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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处(部)、各科室:
按照【2021】55号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关于落实《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五版)》的通知的要求,全体职工核酸检测时间有所调整,人员名单已进行梳理,请各处、各科查阅附件人员分类表格以查缺补漏,表格内未标明的科室,将1月检测1次核酸。核酸检测时间将根据工作人员分类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对外联络部 67607905
对外联络部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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