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历2日回收率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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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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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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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根据《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规定,出院记录作为经治医师对患者本次住院诊疗情况的总结性文件,须于患者出院离院之前完成;同时,病案在2个工作日内回收率应达95%以上。此外,依据省、市医保局DRG付费协议考核要求,医保结算清单须在患者出院结算后7日内完成质控并上传,该时间要求与《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规定一致,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须严格执行,中心亦不例外。
各临床科室须严格执行《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科学规划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精准把控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医疗文书书写的及时性与规范性。病案室需结合实际工作量,合理统筹工作安排,针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提前制定调休方案,保障病案回收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部门、科室须强化协同配合,以高效完成病案回收工作为基础,稳步推进病案质控、病案首页及结算清单上传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医务部、医保办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