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样本外送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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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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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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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及预评审整改要求,临床科室样本外送检测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务部将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现就相关工作进一步要求,各科室务必认真执行。
中心所有外送检测的合作单位均为已与中心签订检测协议的合规单位,各科室必须按照协议内的检验项目执行。需外送检测的均须签署“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样本外送检测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并随病历归档;同时外送检测按正常医嘱下达。(知情同意书已做到电子病历通用模板,相关外送项目医嘱已在系统内维护)。
未按预评审整改要求完成的科室纳入负面清单,并与绩效挂钩。
医务部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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