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外来技术人员在中心开展诊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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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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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6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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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医师法》及医院预评审要求,为保障患者安全,凡在中心进行有创操作(手术)的医师,必须符合以下四项中的一项:
1、主执业机构为本中心的;
2、与中心签订外聘协议的;
3、多执业机构备案在中心的;
4、开展有创操作(手术)前3天(工作日)在医务部备案的外来技术人员。
各科室(包括临床科室、麻醉与围手术医学科、手术室/导管室)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临床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麻醉与围手术医学科、手术室/导管室严格把关,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医师在中心开展有创操作(手术),如遇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等紧急情况,需要外请专家时,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备,并于术后3日内补交相关备案材料。
医务部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未按照医院预评审整改要求执行的科室,纳入负面清单,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医务部 护理部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