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的科研评价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积极性,促进临床与科研深度融合,推动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与转化,根据国家科技评价改革有关政策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科技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