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医院进行病历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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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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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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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积极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药监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65号)的文件要求,社保局准备近期来我院检查相关病历,并要求医院先行自查。
经院领导协商同意,我们将社保局要求自查的病历均分给各病房,要求各病房进行检查,请本着从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的角度认真检查。同时,社保局将加大对分解住院的检查,请各病房对照分解住院名单,将属于自己病房的分解住院人员名单进行自查。
请各病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完成,并将检查与自查报告于本周五前发至医保办。联系人:马锴;联系电话:86568054;医院内网马锴OA邮箱。
附件1:病历自查内容
附件2:各病房检查病历名单
附件3:各病房自查分解住院人员名单
(因附件内容过大,我们通过邮箱的方式发给各病房,不再印在文件中)
医保办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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