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职工门诊统筹新政策
发布者: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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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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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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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统)部分政策有所变动,现总结如下:
1.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的最高数额分别由1600元和800元调整为2000元和1000元。(由原先最高报销2400元,提高到报销3000元)
2.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门统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原先门统没有这个二次报销)
3.职工医保参保人在21家普通门诊统筹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专科疾病时,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统筹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原先,门统只能选择一家医院就医)
4.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乙类目录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扩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诊疗项目目录。(原先门统只能用甲类目录)
5.自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已经签约专科医院的,社保局会全部取消,这样可以方便参保人重新签约一家综合性医院。(因为门统只能签约1家综合医院,同时可在21家专科医院免签约享受门统待遇,但如若在专科医院签约的,就不能再去综合医院签约了)
6.我院属于21家专科医院之一,济南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病人来我院就医,不需要签约,病人可直接去门诊读卡挂号,然后至相关门诊就医即可。
医保办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