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司他韦、帕拉米韦氯化钠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临时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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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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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2.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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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此次流感流行期间,抗流感病毒药物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剂)的济南市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临时调整为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 注:根据《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修订版)》,重症病例高危人群包括以下几类: 1.年龄<5岁的儿童;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 4.肥胖者[体重指数(BMI)大于30,BMI=体重(kg)/身高(m)2]; 5.妊娠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