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现将《山东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留存相关学习记录(签到、课件、培训照片),医务部将定时检查。 医务部 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