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门诊部:根据2020年1月26日院党委会决定制定《山东省胸科医院发热患者处置流程》(见附件)。此流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已经修订,现予以下发,请严格按新修订流程执行。
医务部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