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济医保字【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2019年度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约行为,查找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深入梳理医保违规违法问题。为更好地完成自查工作,规范诊疗行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
二、自查范围
2019年度,各病房收治的济南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省直医保参保人。
三、自查清单
1.诱导参保人以体检等为目的住院,或者是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收治住院的行为。
2.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行为。
3.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等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以及其他各种方式为参保人骗取医保基金提供方便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将医保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材料、服务设施、或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费用串换为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套取医保基金支付的行为。
9.违反用药管理规定,超限定使用范围以及适应症用药,无指征超疗程用药或超剂量用药,出院带药超量等行为。
10.参保人在使用个人自付为100%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服务设施等项目时,未履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让参保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行为。
11.费用清单、处方、医嘱、检查结果、诊断及病程记录不吻合,或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行为。
12.医院医保办下发的各项政策与文件通知,在科室内学习与传达落实情况。
四、自查结果
对于各科室主动自查出的问题,仅作为医院自查整改报告的汇总,作为医院一次日常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自检行为,不作为处罚或者违规的依据。自查报告是否按要求上交,纳入医保优秀病房考核数据之中。
五、自查要求
请各科室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按照自查清单,认真梳理自查本科室的病人情况。同一个病房,医护可以分开各自自查、各自形成自查报告,也可以医护合并自查,合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可以参照附后的格式书写,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以自己的格式书写。请于3月1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发送到OA李秋娥邮箱,电话:18560109771。
附件:自查报告模板
医保办
2020年2月23日
附件:自查报告模版
ⅹⅹⅹ(科室名字)自查报告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自查报告如下:
一、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二、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三、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四、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五、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等等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附自查清单
自查项目 |
自查问题 |
诱导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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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床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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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住院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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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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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医疗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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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药品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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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记、多记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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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记、多记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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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记、多记医用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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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记、多记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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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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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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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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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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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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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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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项目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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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为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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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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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指征超疗程或超剂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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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带药超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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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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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处方、医嘱、检查结果、诊断及病程记录或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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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办下发的各项政策与文件通知,在科室内学习与传达落实情况 |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