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凡未经医院批准,占用历山院区老办公楼房间的科室或个人,自通知日起,五日内,清理个人物品并将所持有房屋钥匙缴至资产管理部历山路器械仓库。我科室将于五天后,全面接管历山路老办公楼。届时未收到钥匙房屋,将实行破门换锁处理,未处理物品,将作为废品处理。(最终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科室悉知!
资产管理部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