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各病房所有患者及陪人核酸检测新规定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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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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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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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根据省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院党委研究决定,自明天起,对我院所有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时必须有24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不再执行原来的有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即可办理住院手续的规定。
所有住院患者出院前24 小时内、陪护人员结束1 次陪护时,再进行1 次核酸检测。
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在上述检测基础上,我院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每7 天进行1 次核酸检测。
相关流程如下:
1:各病房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及陪人收集医保卡或身份证(病人尽量用医保卡)。
(1)济南地区患者: 1)医保患者:省直医保卡、职工医保卡、居民(含大学生)医保卡,居民医保无卡患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或一卡通。 2)自费患者:身份证或一卡通 (2)省内异地患者: 身份证或一卡通 (3)陪人: 身份证或一卡通 (4)若无身份证或一卡通的病人或陪人,请让其提前到收费处窗口办理挂号一卡通
2:各病房统一将医保卡或身份证或一卡通交到结算中心办理挂号、报销及挂帐手续(历山院区去住院1号窗口,东院区去门诊3号窗口)。目前办理不了报销及挂帐手续的,暂让病人或陪人自费,后期省市医保更新系统后再给予报销。
3:办完手续后,回病房上门诊系统办理病人或陪人的新冠核酸检测项目(应检尽检),暂时自费的需交费用,后去采集核酸采集处打条码,再采集核酸送检。
4:最终解释权归医务部
医务部、护理部、规划财务部、智慧医疗部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