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济南市医保收治人次的通知
发布者: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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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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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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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济南市医保收治人次的通知
各病房:
经对我院1-10月份济南市医保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发现我院实际收治人次,达不到济南市医保局下达人次指标的90%,具体数据如下:
1-10月济南市居民医保数据运行情况
人次 |
2020年度人次指标 |
1-10月应完成 |
1-10月实际完成 |
人次完成率 |
4167人 |
3472人 |
2855人 |
82% | |
总量 |
2020年度总量指标 |
1-10月应完成 |
1-10月实际完成 |
总量使用率 |
3244万元 |
2703万元 |
2714万元 |
100% |
1-10月济南市职工医保数据运行情况
人次 |
2020年度人次指标 |
1-10月应完成 |
1-10月实际完成 |
人次完成率 |
4818人 |
4015人 |
3249人 |
80% | |
总量 |
2020年度总量指标 |
1-10月应完成 |
1-10月实际完成 |
总量使用率 |
6524万元 |
5436万元 |
5113万元 |
94% |
济南市医保局在与我院年终结算时,会对人次、费用进行考核,如果人次完成率不达标(达不到90%),超标的费用将不能得到调剂,结余的费用也不能得到奖励。
为提升我院经济效益,请各病房大力配合,努力提高济南市医保病人的收治人次,力争达到并超过90%,以此获得良好的医保结算。
医保办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