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12.2-12.4)核酸未检人员名单 (通报)
发布者:医务部、护理部、事业发展部
|
来源:医务部、护理部、事业发展部
|
发布日期:2020.12.09 08:56
| 阅读次数:524
字号:T|T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关于完善“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基础数据库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由前期半月检测1次变更为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现对我院组织并本次未做核酸检测医院工作人员及相应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全院通报,同时要求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写明科室人员未查原因与本周四之前交至事业发展部(东西两院均可)。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医务部、护理部、事业发展部 2020-12-9
文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