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医保跨年度结算情况说明
发布者:马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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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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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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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现接市医保《2020-2021居民医保跨年度住院人员结算情况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请各病房及时了解本科室需跨年度的济南市居民医保病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2020年已参保缴费但2021年还未参保缴费
2、2020年未参保缴费但2021年参保缴费
3、2020和2021参保缴费地是否已经变更,比如:病人2020年是在天桥区缴纳的参保费,但2021年因各种原因缴纳参保费的地方变为历下区。
如有以上3种情况的跨年度居民医保病人,请在12月31日下午为其办理出院手续,1月1日再办理入院手续,避免因系统原因导致出院结算时报错。
2020年12月28日
医疗保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