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各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离济返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请假、离济返岗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出行前报批程序。全体职工非必要不离济,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确需离济的,需要中心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严格执行职工外出/请假审批流程。根据“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任何请假及外出都应在OA系统中发起流程审批,标注是否出境、是否离济,并在事由补充说明栏中填写外出请假事由及目的地(以判断是否中高风险地区)。
二、做好考勤管理和登记备案。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严格做好排班考勤工作,每月3日之前提报上月考勤,并将纸质版排班表打印签字后交组织人事处存档。前往发生本土疫情地区人员返济后(或返回后14天内出差目的地发生本土疫情),按照济南市现有管控措施管控,因疫情防控要求,需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应第一时间持社区或当地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向组织人事处报备,所在科室安排好工作,做好有效衔接。
三、加强自我防护和返济健康管理。中心职工确需离济的,应当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离济人员自行打印《职工外出/审批流程单》到居住地集中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返济后,检测结果出具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等,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居家等候期间不出门、不出户。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未按要求报批、不按规定进行检测的人员及所在科室,中心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