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病区、各临床医师:
根据中心三院区功能定位的新调整新变化、各专业病区业务开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呼吸、结核、胸外、骨外等各专业收治的归口管理,再次重申呼吸专业不能收治各类结核病人(含结核性胸膜炎或结核性胸腔积液)、结核专业不能收治结核以及非结核分枝杆菌肺病以外的其它病人、外科专业不能收治非手术以及手术后内科治疗的病人、骨外科不能收治非骨相关性疾病的病人。中心决定,自2021年8月27日起,取消历山院区病房药房抗结核药物的供应,同时停止结核专业专家在历山院区开具抗结核药物的权限,要求结核病人前往鲍山院区诊疗。对于呼吸专业收治的少数非结核分枝杆菌肺病病人,建议及时转往鲍山院区相应科室方便治疗。同时再次强调,各公共病区要继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收治范围收治患者,超出范围的,独立执业医师与公共医生团队均不享受相关绩效政策;独立执业医师要按照既定所在专业收治,跨专业收治到公共病区的患者,不享受独立执业医师相关绩效政策。
本通知下发之日一周内,各病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立即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从2021年9月1日起,不符合本专业收治范围的病人将不计入本病区业务收入,请各临床医师充分知晓并严格执行。
医务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