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根据《鲁公卫临床中心〔2021〕44号关于重新修订中医适宜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通知公告6月10日中心办发布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7月中心三院区各临床病区中医(包括中药、中医适宜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及专项奖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截止到8月30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财务处5722或医务处5613。
医务处 财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