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成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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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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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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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各部门:
经公开招标,中心已与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021年9月1日起,中心日常法律事务均由该事务所提供服务。为规范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需要办理的日常法律事务,提前与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一般每周周五为法律顾问集中办公时间。
三、相关法律事务咨询,可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
四、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专题法律事务,由各主管部门联系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法律顾问对接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各主管部门可直接对接法律顾问,事后向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备。
五、主管部门在相关事务处理完成后,将完成情况反馈至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便于对法律顾问进行监管考核。
六、联系方式
(一)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孙增召,18354111316。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高雪娇,17560371380;成宝涛,18753157006。
附件:中心法律顾问制度
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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