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护照等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人事处集中管理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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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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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部)室、各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需交至组织人事处集中保管,请以处室为单位,于9月9日9:00前交至组织人事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中心全体在职职工,均需按要求填写《个人承诺书》和《因私出国(境)信息表》。
1.前期未填写《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和《因私出国(境)信息表》人员,不管出境与否均需要填写《个人承诺书》和《因私出国(境)信息表》)纸质版,并上交因私证件原件。电子版已经通过OA邮箱发给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请主任和护士长通知本科室未填写人员进行填写和上交。因私证照填写有效期内证件,过期证件可以不用填写。
2.前期已经填写过《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和《因私出国(境)信息表》人员,上交因私证件原件即可,不需要再填写。
二、填报要求: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不如实填报、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要求:9月9日上午9:00之前,以处室为单位,《个人承诺书》、《因私出国(境)信息表》和因私证件原件务必交至组织人事处:
蟠龙山院区:门诊楼四楼集中办公区
历山院区:办公楼三楼302组织人事处
鲍山院区:东区办公室311室
四、纪律要求:要严格保密纪律,防止炒作和网络传播。
组织人事处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