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FDC项目后续工作通告
发布者: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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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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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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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项目办要求,所有纳入项目的患者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治疗随访检查,期间对于项目工作有详细要求,请各结核项目病区、结核门诊、结核专职独立执业医师认真完成以下部署工作:
1、善始善终完成该FDC项目工作
根据项目方案要求,各项目科室继续完成FDC后续治疗和随访工作。建议患者全疗程在公卫临床中心完成,使用FDC药品进行治疗,做好相关复查,详细记录在个案表中,直至疗程结束。
不建议患者回当地复查取药,万一发生此类情况,请于第一时间报告公卫临床中心项目办公室67605883,由项目办公室及时与当地结防机构联系继续完成项目工作。
2、每月上报月报表
按照最后纳入病例的时间(病例纳入项目截止时间2021-7-23),中心FDC项目办公室将在年底之前继续上报国家项目月报表。请各结核门诊、各结核项目病区、结核专职独立执业医师继续在每个月月底前统计的患者退组数上报至医务处并将每月统计数据后转预防控制处上报国家项目办,国家重点了解项目退组情况以备为督导做准备,月报表直至年底前期工作结束。
3、国家督导
因新冠疫情影响,原定8月份来我省进行的项目督导推迟,现在国家项目办表示将于4季度启动督导工作,请各结核门诊、各结核项目病区、结核专职独立执业医师按照项目办公室的现场指导要求,务必完善各项表格的填写,做好迎检工作。
医务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