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关于三院区统一出院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韩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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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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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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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技科室:
因两院区系统合并,原鲍山、历山院区所有出院病人进行医保、物价审核,根据省卫健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医保局、公卫中心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决定自10月11日起蟠龙院区实行出院审核,使三院区出院审核统一,相关出院审核规定如下:
1.住院患者,医生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自行掌握自费协议书签署,限制类药品使用等规定,患者出院时,需提前一天停止医嘱,调整医保比例,规范出院带药。
2.病区护理人员发出院证明时,先进行系统自审,根据自审情况写出说明,提交出院审核。
3.审核人员根据病房自审情况进行人工审核并反馈结果,办理出院。
三院区审核电话:
鲍山院区5652、历山院区8022、蟠龙院区7326
医保办 医务处 护理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