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重新授权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处
|
来源:医务处
|
发布日期:2021.10.15 17:04
| 阅读次数:814
字号:T|T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加强中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规范,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请各科室严格按照附件文件规定执行并填写医疗技术授权相关表格,医务处将统一对各科室医疗技术重新授权。
医务处
2021年10月15日
备注:
1.医疗技术目录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中。
2.征求意见稿可作参考,待质管办正式发文。
3.于10月31号之前将附件文件中相关医疗技术授权表格填写完成并以科室为单位交至三院区医务处;
4.医务处电话:①蟠龙山院区:7200;
②鲍山院区:5613;
③历山院区:8009。
文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