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病案质量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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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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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0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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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在近期卫健委组织的大型医院巡查中,发现我中心病案书写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发现的问题(病案部分)汇总如下。
1.病历的内涵质量有待提高。
2.抽查病历中发现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格式和多次住院记录、现病史内容不符合要求。如:**医师查房记录,未写该医师的职称。
3.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诊断依据、重要分析等达不到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
4.部分病历查房间隔时间超过一周,不能体现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有效落实。
5.有的病例初步诊断依据不充分,尤其是恶性肿瘤的诊疗方案,应该严格把关。
6.确定诊断、补充诊断记录不规范。
7.住院病历拷贝现象较多,诊疗计划过于简单。
8.知情同意书签署不规范。
9.危急值记录不规范。
10.对患者治疗有影响的检验结果分析不及时。
11.医嘱下达不规范,死亡病人不下“临床死亡”医嘱,而以尸体料理代替,存在医疗纠纷隐患。
各临床大夫要认真学习,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在以后的病案书写中再次犯类似的错误。医务处、质管办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重点质控,并与绩效挂钩。
医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