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临床医师职称证书收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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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中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麻精药品管理相关要求,须尽快完成麻精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以保证麻精药品正常采购供应,请各位医师务必重视,按照时间节点上交职称证书。
为强化责任,避免错漏,请各位开具麻精药品的临床医师以科室为单位,于2021年11月12(周五)之前将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科室医师名单(见附件,签名需本人手写,其余项目打印)报医务处。鲍山院区67605613(马英贤)、历山院区86568009(张伟)、蟠龙山院区83347200(张秀珍)。
医务处、药学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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