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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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放射工作相关科室:
根据有关规定,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增强放射工作人员对放射防护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防护的意识,掌握防护技术,保证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中心拟组织2021年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心所有在岗及拟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请各科室按照培训名单(见附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及考核。
二、培训内容
放射相关法律知识,放射卫生管理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采取线上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定于2021年11月11日(19:00-20:00),11月12日-15日(8:00-12:00,13:30-17:30),会议二维码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培训结束后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继续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特别提示:按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法规,请所有参培人员务必参加考核,否则将不能获准继续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医务处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培训二维码
附件2: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3:课程安排
文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