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酸检测频次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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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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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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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时执行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如下调整,请各科室严格落实执行。通知如下:
1、所有普通患者及陪人改为一周三次(周二、周四、周六),此类人员可采用(10合1)混检但不得与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患者及陪人混在一起;(免费)
2、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患者及陪人改为一天一次,此类人员可采用混检(10合1)但不得与普通患者与陪人混在一起。检测至来济满7天后,执行第1条规定;(免费)
3、中心工作人员执行一周四次(周一、周三、周五、周日);
4、高风险作业人员执行原规定。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