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普法培训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发布者:政策法规研究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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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研究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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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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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学习时间:3月23日-3月29日。
学习要求:
1、请对照法条逐条检阅职业行为及相关内容,主要查找有无风险点,如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改进,如有其他问题或者对法条含义不明请以处(科)室名义在学习完毕汇总问题后发送至 sdgwzys@126.com。
2、请各处(科)室认真学习,做好记录。学习记录需要处(科)室全体人员手签,处(科)室自己留存,政策法规研究室及相关处(科)室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附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PDF 版、普法学习记录单。
政策法规研究室、 医务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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