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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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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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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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业(助理)医师: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正式施行。为增强医师的法律意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医师协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员培训的通知》要求,中心将组织全体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医师法》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8月-12月。
二、培训对象
中心所有的执业(助理)医师,与医师执业相关的管理人员也可参加培训。
三、培训方法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医师可通过电脑登录(www.91huayi.com)或手机端登录“掌上华医 APP”,在继续教育频道中全员专项栏选择山东省医师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全员培训,购卡-绑卡-学习-申请证书。
四、费用
培训费15元/人。
医务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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