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集采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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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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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师: 根据《山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26 号)要求,为严格落实国家集采政策,近期梳理国家集采报量品种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如下: 一、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为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中标价格6.5元/支,目前距第五批集采结束还有2个月,中心报量任务仍未完成。 二、克拉霉素片为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续约品种,0.25g*6片,2.85元/盒,距本年度完成情况统计还有3个月,中心报量任务仍未完成。 三、经研究,拟决定采取如下措施落实集采报量任务的完成: 暂停中心药品目录内同类品种三种如下: ①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②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③克拉霉素缓释片。 待集采任务完成后恢复采购,请各临床医师及时调整医嘱,且做好解释工作。 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