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部门: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现发布《关于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通知》(鲁公卫临床中心[2022]112号),明确了各临床部门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和控制措施,并附相关药品的DDD值查询。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质管办 医务处 药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