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使用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韩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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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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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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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因“静脉用药集中调配”项目,是2018年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为了使中心收费项目使用合理、合规,现再次对该收费项目规定如下:
1、“静脉用药集中调配”项目由病房记费,同时遵照医保规定使用。(省、市医保自负比例为100%)
2、静配中心配置的静脉用药可以收取“静脉用药集中调配”项目,在病房内配置静脉用药不得收取该项目。(注:收取“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不得同时收取注射器费用)
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不包括“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内容。
请各科室严格按规定执行。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