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异地就医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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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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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9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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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要求,整合异地就医类别,简化经办流程,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更方便快捷,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自2022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异地参保人临时来济南就医(含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无需在参保地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2.山东省内异地参保人来济就医登记时,系统按参保人身份信息自动调取数据,参保人存在备案地为“济南”的长期备案的,系统优先匹配长期备案进行登记。无长期备案的,按临时异地就医进行登记。
3.省内异地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也能联网结算。只要患者在当地有居民门诊统筹,就能在我中心进行省内异地普通门诊统筹联网结算。医生为其患者开处方时,一定注意医保类型,如果患者是门诊统筹,选择“门统”,不要点自费。
医保办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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