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异地住院患者开展DRG付费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省内异地医保住院费用将纳入DRG付费,中心已经按照要求基本完成了今年1-9月份省内异地医保结算清单的上传。省医保局将于10月底进行模拟分组和测算,11份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正式DRG付费。为规范诊疗行为,避免违规,并确保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DRG付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