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济南市麻精药品管理使用培训考核(理论学习、考试阶段)的再次督促通知
发布者: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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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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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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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技、门急诊医师、药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阶段报名已完成,第二阶段理论学习昨天已经截止。现进行第三阶段的考试,但发现30人左右连系统都未登录过或理论学习未完成,无法进行正式考试。
措施:已沟通上级行政部门,给予理论学习多开放一天,时间截止到今天(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晚上12点前。
再次强调考试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8日进行个人端网上在线考试,请参训人员按时完成。未完成考试或考试不及格人员,医务处将取消麻精药品处方权限。
请各位医师、药师务必重视。
特此提醒。
医务处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