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临床病区陪护管理规定
发布者:医务处、护理部、质管办、院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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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处、护理部、质管办、院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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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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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病区:
鉴于目前济南市疫情新形势、新变化,疫情严峻,各临床病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病区陪护管理。
一、病区内患者陪人的管理。
按照“非必须不陪护”原则,限制患者陪护数量。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交叉陪护,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不得互串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按时填写每日新入院患者及陪人相关信息。
二、病区外(医院内)患者陪人的管理。
(一)自即日起,各病区梳理病区内所有患者,备案登记病区外(医院内)留守陪人信息。
(二)需增加病区外(医院内)陪人时,需向病区科主任、护士长备案登记,同时做好患者及陪人宣教工作,不得与病区内陪护人员交叉陪护。
(三)病区外(医院内)陪人离开与否,需向病区科主任、护士长备案登记目的、去向、事宜等。
(四)各临床病区按时填写每日病区外(医院内)陪人相关动态信息。
(五)如果可以,尽可能劝病区外(医院内)陪人离开,不再留守。
各临床病区认真遵守规定执行,中心将严格医护感联合巡查,发现问题,将记录在案并严肃处理。
医务处、护理部、质管办、院感办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