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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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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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3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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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部)室、各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期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修订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此版自 2022年 12 月 11 日起施行。
各处(部)室、各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请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并借此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医疗行为,有效减少直至杜绝行政处罚的发生。根据领导安排政策法规研究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实际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政策法规研究室张榕OA邮箱,政策法规研究室将对接省卫生健康委做进一步处理。
政策法规研究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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