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和部分业务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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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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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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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业务中心:
中心经过渡融合,管理机构已逐步完善,为进一步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依据现工作职能,重新梳理部门职责、内设科室和每个岗位的职责。
请各部门将完善好的《部门职责》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月12日之前报组织人事处备案(电子版OA发送至张慧邮箱);内设科室的职责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各部门存档,并确保每位职工熟知部门职责、个人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后期将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记录。
联系电话:67605881
组织人事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