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上级通知,现统计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时长,相关要求按前期工作程序不变,具体为:
一、一线人员认定标准(国发明电〔2020〕10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二、一线工作时长标准(鲁人社发〔2017〕47号)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工作超过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及以下,按半天计算。
三、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派出部门统计审核--公示--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审批。
四、申报程序
(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2023年1月30日17:00之前,以疫情防控科室为单位,根据排班表填写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的《一线医务人员认定及工作时长统计汇总表》,医疗、护理、医技等分开填报,由个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并由疫情防控期间科室负责人根据排班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组织选派名单审核(医务处审核医疗、医技、院感人员;护理部审核护理人员)、医务处(疫情室)根据确诊或疑似病人报备情况审核。外派人员请提供受援地或主管部门的工作证明。
(二)党委会审议。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统计表和疫情防控排班表提交至组织人事部(纸质版交鲍山院区原结防楼4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内网OA邮件系统-组织人事处-崔珊,工号90133),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三)公示。党委会审议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组织纪律
各科室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所报时长应跟排班和考勤记录一致,各级人员对申报内容负责,纪检全程监督,“谁签字、谁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追究全部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一线医务人员认定及工作时长统计汇总表》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3年1月28日